岳阳市房屋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根据岳编办通[2002]23号文件设立,属正科级事业单位,编制5人,中心主任黄伶军。中心主要负责全市房屋维修基金的归集、建帐、审核、拨付,保证维修基金专户储存、专款专用和保值增值,解决房屋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养护问题。